question-icon 婚内花了男方父母的钱,离婚时需要还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生活中花了他父母一些钱,现在要离婚了,不清楚这笔钱要不要还。这笔钱有的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有的好像是老公个人用了。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还钱,怎么个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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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花了男方父母的钱,离婚时是否需要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这笔钱是借贷性质: - 若借款凭证明确注明款项归属于男方且纯粹用作其个人之用,那么这笔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男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例如,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借给男方用于其个人创业,且有相关书面凭证,那么女方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若该款项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支出,比如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水电费等,那么这笔款项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负债,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还款责任。为保障付款要求的执行,双方可在财产分配时先行清偿债务,如若不足以支付全部的款项,则剩余部分再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分割。 如果这笔钱是赠与性质: - 若明确表示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比如男方父母表示这笔钱是给男方买个人用品的,那么这笔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需偿还。 - 若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无需偿还,但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这部分财产的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如果是用于婚后买房等大额支出: - 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一般无权分割房产,但如果有共同还贷等情况,女方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主张权益。 - 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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