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了人去医院需要垫付费用吗?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治疗。我担心垫付费用后后续不好处理,但不垫付又怕伤者家属责怪。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到底要不要垫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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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撞了人去医院是否需要垫付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撞人者必须先行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撞人者不垫付,也有相应的保障机制来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交强险有垫付义务,有责限额18000元,无责1800元,超过该金额,后续可由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 从事故责任明确与否角度来看: 如果事故责任较为明确,且己方的行为不存在明显过错,比如是对方突然横穿马路等原因导致碰撞,那么一般可以等待对方就医结束、确定相关费用后再进行支付,无需先行垫付。然而,如果事故的责任划分尚不明确,或者考虑到对方可能因受伤而急需医疗费用,为了避免耽误对方的救治,此时主动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也是一种较为人道的做法,这不仅体现了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有助于缓解对方及其家属在紧急情况下的经济压力。 从自身经济状况和后续风险考虑: 如果撞人者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或者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疑虑,也可以暂时不垫付医药费,等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再做决定。但如果选择垫付,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证,如医疗费用清单、发票等,以便后续在责任认定和费用结算时能够清晰地证明自己的垫付行为。如果最终认定己方无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那么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对方或相关责任方追回垫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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