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了拘留出来后需要赔医药费吗?
我之前和人发生冲突把对方打了,结果被拘留了。现在我已经从拘留所出来了,对方找我要医药费,我想知道我在被拘留之后还有义务赔偿他的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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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了,即便被拘留出来后,通常也是需要赔偿医药费的。这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打人这种违反治安管理秩序行为的一种惩罚;而赔偿医药费则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因被打而遭受的人身损害进行补偿。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明确了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如拘留、罚款等。但该法并没有规定承担了行政处罚责任就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因为被拘留了就不用赔偿医药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打人者拒绝赔偿医药费,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打人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打人者在被拘留出来后,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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