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我和另一半现在在外地,不想回老家办理离婚。想知道在外地办离婚要走什么流程,准备哪些东西呀?是需要回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就能办?想了解下具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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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外地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手续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要协议离婚,不能在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外地办理,必须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户口证明,也就是户口本以及户口本的复印件。 2. 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当中有人是失业人员,失业的一方还要提供失业证。 3. 离婚介绍信。出具离婚介绍信的,可以是夫妻两人的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中的人事部门负责),也可以是夫妻两人户籍所在的地方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 4. 夫妻两人都要提交自己的离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要详细写明白离婚的原因和表明离婚的意愿。 5. 夫妻双方还要提交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协议书上面要写清楚夫妻对子女抚养的处理、对夫妻之间财产的处理 。 6. 夫妻两人的结婚证,提交结婚证的时候要提交两份。如果结婚证被丢失了,夫妻两个人还应该到相关机构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 然后是诉讼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两人都离开了自己户籍所在地,并且时间超过了一年以上,所提起的离婚诉讼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受理,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提起的离婚诉讼就由被告提起诉讼时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受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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