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公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后去做公证,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些啥资料。想知道都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不想因为资料不全来回折腾,想一次就把公证办好,所以想了解详细准确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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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以下是通常需要准备的资料: 首先是身份相关资料,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这能证明你们的身份和户籍信息。比如,身份证能确认你的身份,户口簿能显示你的家庭关系等情况。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申请办理公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明 。 其次是婚姻关系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结婚证能表明你们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办理离婚相关事宜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关于子女的材料,如果有子女,要提供子女的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方便对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还有关键的离婚协议书及其副本,离婚协议书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核心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就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另外,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也不可或缺,像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这些能明确你们的财产状况,便于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最后,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得看公证员根据实际情况的要求。 总之,办理协议离婚公证,准备资料时务必确保真实、完整,以顺利完成公证流程。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就离婚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 公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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