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要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就像是你向法院说明情况的一份“说明书”,要清楚地写上原告(也就是你自己)和被告(欠钱的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你的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帮你,比如让对方还钱,还多少,要不要支付利息等;另外,把借钱的事实经过以及为什么要起诉的理由也写明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其中就包括这些内容。 其次是证据材料。这是非常关键的东西,用来证明对方确实借了你的钱。常见的像借据、收据、欠条,如果当时有签借款合同或协议也可以;要是没有这些书面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债权关系、债务履行情况和债务人违约的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再者是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为了让法院能准确地把相关法律文件送到对方手里,确认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送达地址。 还需要身份证明,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方便法院核实身份。 另外,如果起诉过程中委托了他人代理诉讼,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是委托的是律师,除了授权委托书,还得有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其他人,要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最后,起诉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所以还要有缴费证明。 相关概念: 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说明案件情况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文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时,向法院提交的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文件。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在诉讼过程中确认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地址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