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会构成侮辱罪吗
最近和人起了冲突,当时情绪激动就骂了对方。现在有点后怕,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严不严重,就想问问单纯的辱骂他人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构成侮辱罪呢?想了解下关于这方面具体的法律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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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不一定会构成侮辱罪。 首先要明确,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违法的范围更广,犯罪则是严重的违法。辱骂他人肯定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而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此罪。这里的侮辱罪,通俗来讲,就是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明目张胆地去贬低别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那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呢?比如手段恶劣的,像当众将粪便塞入他人口中;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被害人因为不堪侮辱而自杀,或者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还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只有满足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况,才会构成侮辱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一般的辱骂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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