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撞死人且负全责一定需要坐牢吗?
我开车的时候意外撞死人了,交警判定我负全责。我很害怕会因此坐牢,想了解下在这种意外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是不是一定就得坐牢呢?心里特别忐忑,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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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外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不一定就会坐牢。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外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形一般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肇事者存在一些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可能不被判处实刑(坐牢)。例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积极主动报案,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比如,肇事者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家属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法院可能会根据这些情节,判处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坐牢了。 所以,意外撞死人且负全责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坐牢,要结合具体的情节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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