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
我所在的公司打算设立分公司,我负责相关筹备工作。但我不太清楚分公司在法律上是否需要有营业执照,以及如果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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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有营业执照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也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在设立分公司并申请营业执照时,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另外,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比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等(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还可以开分支机构基本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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