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那么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吗?

我所在的公司打算设立分公司,我负责相关事宜。但我不太清楚分公司在法律上的地位,特别是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想了解具体判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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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法人资格是指一个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的“人”,可以独立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诉讼活动等。 而分公司在多个方面并不具备独立性,从而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来看,分公司都受本公司管辖。它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名称通常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在财产方面,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所使用的财产实际上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 从民事责任承担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等民事责任,最终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例如,分公司在经营中与他人签订合同产生了债务纠纷,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总公司需要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剩余的债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也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这进一步明确了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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