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否认可加拿大的婚姻登记?
我在加拿大登记结婚了,现在回到国内,不知道国内承不承认我在加拿大的婚姻登记。我担心在国内生活,涉及到房产、财产等事务时,婚姻关系不被认可会有麻烦。想了解下我国法律对于在加拿大登记的婚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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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在加拿大进行的婚姻登记是否认可,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注:《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则》同时废止,但相关法律精神延续,《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编中有对应内容)中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意味着在加拿大按照当地法律规定进行的婚姻登记,从法律适用原则上来说是被考虑的。 如果在加拿大办理的婚姻登记符合加拿大当地的法律规定,且不违反我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我国通常会承认其效力。比如,双方自愿结婚,达到当地法定婚龄等。然而,如果存在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比如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即便在加拿大完成了登记,我国也可能不认可该婚姻登记。 另外,在实践中,如果要在国内证明在加拿大的婚姻关系,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一般要对加拿大的婚姻登记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然后提交给国内相关部门。国内的民政部门、法院等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认定。总体而言,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我国是有可能认可在加拿大的婚姻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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