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失效时间吗
最近在考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但心里一直有个疑问,这离婚协议签了之后,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就失效啊?要是有失效时间,那后续很多事情可能都得重新打算,所以想弄清楚离婚协议到底有没有失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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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一般是没有失效时间的。简单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表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协议就生效了,而且通常长期有效。比如说,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把离婚协议书提交给民政部门,民政局存档后,这份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只要没有后续变更等情况,就一直有效。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在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另外,对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给付义务,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主张权利,一般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三年 。还有,如果在离婚后出现一些法定情形,像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协议显失公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讲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去打官司,对方可能以此为由让法院不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定可撤销情形: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些情况,出现这些情况时,相关的协议等可以被撤销,像刚才提到的欺诈、胁迫使协议显失公平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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