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没有期限限制,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离婚协议书生效并长期有效。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只要没有新的变更或撤销等情况,它就一直有效。 如果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不过,虽然离婚协议书本身长期有效,但涉及其中某些权益主张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支付另一方财产补偿款,但未按时支付,那么另一方主张该款项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可以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可能不被支持。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如果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那相应条款可能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