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时间会失效?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书,也办理了离婚登记。现在有点担心这份协议会不会过几年就没用了。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协议书具体在什么时间会失效呢?是有个固定期限,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才会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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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存在固定的失效时间。 首先,要明白离婚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表达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也就是说,只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且通常不受时间限制。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离婚协议可能会出现变化。如果在离婚后出现法定情形,可能导致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变更或重新约定。例如,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协议显失公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 另外,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一般为三年),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权的消灭情形,比如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在这些规定情形下,撤销权消灭,也会影响到离婚协议相关问题的处理 。 相关概念: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一方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改变协议的效力。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纠纷中,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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