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需要赔钱吗
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给的诊断结果后来发现是错的,这导致我那段时间接受了一些没必要的治疗,还花了不少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误诊是不是得给我赔钱啊,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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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不一定都要赔钱,得看具体情况。首先得明白,误诊是指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出现错误判断病情的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医院的误诊是因为医院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并且这个误诊给患者造成了实际损害,像身体伤害、额外的经济支出、耽误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等,那医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要是因为误诊造成残疾或精神损害,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不过,如果医院能证明误诊是由于不可抗力,比如突然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医疗设备故障影响诊断;或者是患者自身原因,像患者故意隐瞒关键病史等;又或是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导致的,那么医院可能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赔偿金额不是随便定的,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评估确定,可能需要进行医疗鉴定,以此明确医院的过错程度和患者的损害程度,进而算出合理的赔偿数额。所以,当遇到医院误诊的情况,要先看是否符合上述的条件,来判断医院是否应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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