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赔偿是由医院掏钱还是医生?
前阵子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给误诊了,这导致我病情延误还多花了不少钱。现在我想要求赔偿,就想弄清楚,这赔偿的钱到底是医院出还是给我误诊的医生出啊?我不太懂这其中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展开


一般情况下,医生误诊赔偿是由医院掏钱。这是因为医院对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代表医院进行工作,其误诊行为通常可视为职务行为。并且患者与医院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医疗服务。若因医生误诊导致患者遭受损害,医院应向患者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就包含了误诊这种医疗过错行为。 不过,如果医院能够证明误诊是由于医生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医生追偿。但医院要承担举证责任,得充分证明医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才行。 比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不认真询问病史、不详细进行体格检查、不认真分析病情、不完成应该进行的检查项目,或者过于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等明显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误诊,医院赔偿后就可能向该医生追偿 。但要是正常的诊疗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误诊,医院一般不能向医生追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