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医疗事故医生需要赔偿吗
我家人在医院看病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想知道这个赔偿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是医院赔还是具体负责的医生来赔呢,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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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出现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医生不需要直接向患者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医生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属于职务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也表明,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所以从法律层面看,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 不过,如果医生在医疗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况就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在向患者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依据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医生进行追偿。 此外,虽然多数时候医生不用直接赔偿患者,但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可能会面临刑事、行政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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