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医生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在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生在这件事里需要承担责任吗?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呢?我家里人遇到了医疗事故相关问题,就想搞清楚医生在其中到底有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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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医疗事故,医生是有可能承担责任的。 首先,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患者是和医疗机构建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所以一般民事赔偿责任先由医疗机构承担。比如,患者在医院做手术,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那么患者要求的民事赔偿通常由医院来支付 。 不过,这不代表医生完全没有责任。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相关医生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吊销其执业证书。若医生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医生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等恶劣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 另外,医疗机构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如果医生存在重大过失,医疗机构可向医生进行追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医生最终还是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 总之,出了医疗事故,医生虽然一般不直接对患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在行政和刑事方面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要分担经济赔偿。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纪律处分:是指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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