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这些债务我要不要还,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关于债务继承是怎么规定的。我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我需要继承这些债务,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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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生前所负的债务由继承人进行承担的法律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我国关于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就是说,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是无限度地偿还,而是以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例如,被继承人留下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生前有80万元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50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其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比如,被继承人债务较多且遗产价值不大,继承人权衡后决定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就不用承担相应的债务。 另外,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既留有债务又有遗赠安排,那么要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能执行遗赠。 在实践中,如果有多个继承人,那么各个继承人应当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例如,有三个继承人,分别继承了被继承人遗产的三分之一,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他们也应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偿还责任。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债务的继承人,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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