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该如何继承?


债务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负的债务由继承人进行处理的法律制度。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由协议中约定之人继承债务;若没有相关协议,那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来处理债务 。 其次,关于债务的清偿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表明继承人并非要无条件全部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而是在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比如,被继承人留下价值10万元的遗产,但生前欠债15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10万元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的5万元,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又比如,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就不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只有个人债务才属于继承范围。同时,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