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事故责任究竟应该怎样认定呢?


医院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从多方面来综合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认定标准依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医院事故责任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例如,医生在手术中误将患者正常器官切除,这种情况下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直接且唯一原因,医院应承担完全责任。 -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比如患者本身患有某种疾病,但医生在治疗过程中严重违反医疗规范,使用了错误的药物,导致患者病情急剧恶化,虽然患者原有疾病对结果有一定影响,但医疗过失行为是主要原因,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例如患者本身病情极为严重,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存在一些轻微的疏忽,如记录病历不及时,但该疏忽对损害后果的影响较小,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 **轻微责任**: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发生起到轻微作用。例如在治疗过程中,护士在给患者输液时稍微加快了一点输液速度,对患者身体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认定流程 - **向医疗单位申请鉴定**: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注意申请时间**: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查申请**: - 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 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 **最终鉴定及后续措施**: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