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当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时,赔偿问题需要严谨对待。首先要明确,赔偿是基于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给患者造成了损害。 赔偿范围包含多个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有相关规定。 医疗费方面,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需要额外做康复治疗,这部分康复费用就属于赔偿范围。 误工费上,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为了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不能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以此保障患者住院期间的饮食需求。 陪护费方面,若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需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此外,如果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残疾用具费。要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举证责任倒置: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