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事情。 首先,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要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导致新产生的治疗费用才赔,原来就有的病的治疗费用不算。 误工费:患者有稳定收入的,按其因误工导致的固定收入减少额计算;要是收入高出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均工资3倍,那就按3倍计;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该地职工年均工资计算。就是看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损失了多少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就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吃饭的补贴标准。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如果需要专人陪护,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依据伤残程度,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最长赔付30年;不过60岁以上的,最多赔15年;70岁以上的,最多赔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性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等级:是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程度的划分。 医疗过失行为: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