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欠的债务丈夫需要偿还吗

我老婆最近欠了一些钱,我心里很担心。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债务我需不需要一起偿还。想了解一下,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我要承担她欠的债务,什么情况不用承担呢,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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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妻子欠的债务,丈夫不一定需要偿还,这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来说说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讲,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妻子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花费,这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丈夫是需要偿还的。并且,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后,再说说妻子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妻子个人去投资做生意,而且投资收益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等。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夫妻一起用了或者一起同意借的,那丈夫还是要还。总之,判断丈夫是否要偿还妻子的债务,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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