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否需要承担丈夫的债务?
我和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有一些欠款。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的性质,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承担还款责任。想了解下具体怎么判断哪些债务需要我来承担,哪些不用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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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否需要承担丈夫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丈夫的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其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独自进行高风险投资所产生的巨额债务,且该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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