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开发票就需要交税吗?


在我国,并非只要开发票就需要交税,这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的两种类型。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即便开具了普通发票,也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如果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下游企业可以凭专票进行抵扣,所以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即使开具了发票,产生了销项税额,但如果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也可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除了增值税,企业还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开发票并不直接等同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盈利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多少。综上所述,开发票并不必然意味着需要交税,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类型、销售额、进项税额以及其他税种的相关规定等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