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人了交强险是否需要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马上治疗,我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我想知道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垫付费用呢?我不太清楚交强险在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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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人后,交强险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需要垫付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和救助。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以上这些情况,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这里的责任限额,目前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 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通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且受害人需要抢救的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垫付。比如,当伤者的抢救费用非常高,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了保障伤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保险公司可能会进行垫付。不过,保险公司垫付后,会保留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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