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必须要通过司法局同意吗
我有个朋友在监狱里表现挺好的,听说可以申请假释。我就挺好奇,在申请假释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必须得先经过司法局同意啊?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司法局在假释流程里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
展开


假释并不需要经过司法局同意。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减刑的相应程序进行。减刑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而假释也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刑罚的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并不包含司法局 ,所以不需要司法局同意,而是由监狱或者公安机关向法院提出相应的假释建议。法院在收到假释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 不过,司法局在假释过程中也有重要作用。在假释犯假释后,司法局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这意味着司法局要对假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确保他们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如果假释犯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司法局有权向法院提出将其重新收监执行的建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