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在服刑,听说表现好能假释。我想知道假释具体是怎么认定的呀?是只要表现好就能假释,还是有其他要求呢?我就想详细了解下,到底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服刑人员才可以被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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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为他们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假释认定有以下几方面标准: 首先是对象条件。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过存在限制,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这些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高,假释难以预防再次犯罪。 其次是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要执行十三年以上。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最后是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假释,在标准掌握上可适当从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就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 总之,假释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的,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符合假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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