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否包括稿酬所得?
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平时靠写文章拿稿酬为生。我想知道在我国,我获得的这些稿酬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里包不包括稿酬所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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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实包括稿酬所得。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稿酬所得这个概念。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你写的文章、书籍等在公开的出版物上发表后,拿到的报酬就是稿酬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从这条法律规定中可以明确看出,稿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之一。 对于稿酬所得的计税方式,该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这意味着在计算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会先按照一定规则确定收入额,再结合相应税率来计算具体的税额。所以,作为自由撰稿人获得的稿酬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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