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女儿结婚了,女婿是否有房子?
家里拆迁后女儿结了婚,现在不清楚女婿能不能分到房子。想了解在不同情况下,比如父母在世或离世时,女婿对拆迁房产有无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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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拆迁后女儿结婚了女婿是否有房子,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父母在世的情况下,只要父母仍然拥有该不动产的所有权,那么他们的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即女婿)通常都不会成为该财产的分配对象。因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父母没有进行财产分配前,女婿对拆迁所得房产没有直接权益。 其次,当父母中任意一方离世或者双双离世时,情况又有所不同: - 如果离世者未留有遗嘱特意指出将遗产只留给其子女中的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父母所遗留下来的遗产,这部分财产应视为子女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和收益,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女婿便会拥有相应的份额权益。 - 如果父母以遗嘱形式明确地指定给某个特定的子女单独继承,那么根据遗嘱继承,该财产就只属于指定的子女一方,女婿则没有份额。 另外,如果拆迁是按户内人数计算拆迁赔偿金,且女婿属于该乡村所属成员,那么女婿有权享有该项补偿份额;若岳父母所居住之房屋具有合法产权,女婿亦可依法获得相应房产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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