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是否有冻结账户的权限?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和税务局有点税务上的纠纷。听说税务局可能会冻结公司账户,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税务局到底有没有冻结账户的权限啊?要是有的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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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是有冻结账户的权限的。这涉及到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这两个法律概念。税收保全措施,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能够足额征收,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一些限制其财产转移或处分的措施。而强制执行措施,则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等情况下,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同时,该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也可以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这表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税务局不仅有冻结账户的权限,还能进行扣缴等更深入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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