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更多财产?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但在财产分割上有些困惑。我想知道抚养孩子是不是就应该多分些财产,毕竟照顾孩子会有很多支出。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离婚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一定能获得更多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协商的角度而言,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获得更多财产。这是基于双方的自主意愿,只要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可能考虑到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日后照顾孩子的过程中会有更多的经济支出,所以协商给予其更多财产。 其次,当协商不成需要法院判决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并不意味着抚养孩子的一方必然会分得更多财产。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比如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财产的来源和数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贡献较小,而另一方贡献较大,即使有照顾子女的原则,也不一定会使抚养孩子的一方分得更多财产。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婚姻中确实因为照顾孩子等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补偿,但这与直接多分财产还是有所区别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