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财产分配会变少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又担心在财产分配上会吃亏。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也有各自的婚前财产。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因为要抚养孩子就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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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财产分配不一定会少。 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在离婚财产分配中,一般会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会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于购买方。 而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其次,抚养权的归属与财产分配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涉及到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教育等问题;而财产分配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一定会多分或者少分财产。 最后,如果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这也不构成财产分割的基本依据。抚养费是用于保障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产生的,与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例如,一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这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总之,财产分配的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庭做出裁决。法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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