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债务离婚女方需要承担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男方那边有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我需不需要承担,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面对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定的,哪些情况我要承担,哪些情况不用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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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男方有债务,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要先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男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等方面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这个房贷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丈夫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家庭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开支,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而男方个人债务,就是仅由男方个人承担的债务。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需承担责任。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男方自己偷偷在外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但没跟女方说,投资收益也没用于家庭生活,这通常就是个人债务。 总之,离婚时女方是否承担男方的债务,关键在于债务性质的认定。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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