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家暴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我国离婚被告有诉权吗?


首先来说家暴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的问题。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一些夫妻冲动离婚而设置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这个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也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家暴要离婚,一方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就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因为家暴是一种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法律更侧重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不会让受害者在遭受家暴的痛苦之上,还要经历冷静期可能带来的更多伤害。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法院在审理时,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再说说离婚被告有没有诉权的问题。当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法律赋予了离婚被告广泛的诉讼权利。诉权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和裁决的权利。离婚被告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比如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相关的法律事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出席庭审的权利,在法庭上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对方提出的主张进行答辩;还有收集离婚证据的权利,如果觉得对方的主张不合理或者有虚假内容,可以收集证据来反驳。这一系列权利的赋予,是为了保证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都能公平地参与,让法院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