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家暴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我国离婚被告有诉权吗?


首先来说家暴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的问题。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不过,家暴离婚并不一定都要经历冷静期。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种情况下是要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但要是因为家暴导致感情破裂,一方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那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了。这是因为家暴是一种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律充分考虑到这种紧急和严重的情况,不能让遭受家暴的一方还要在“冷静期”内继续忍受可能的伤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 。 再说说我国离婚被告有没有诉权的问题。当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法律赋予了离婚被告相应的诉权。诉权简单理解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离婚被告的诉权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可以委托代理人,也就是请律师或者其他合适的人来帮自己处理离婚诉讼相关事务;能够出席庭审,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还有权利收集离婚证据,来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益等。这是为了保证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的地位平等,保障被告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让法院可以全面了解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1.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夫妻因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的时间段。 2. 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依法享有相应的诉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