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取保候审后交警大队通知过去是做什么?


在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后,交警大队通知当事人过去可能基于多种原因。 首先,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所以,交警大队通知过去,可能是正常的传讯,要求当事人到案配合进一步的调查。这是在侦查阶段常见的操作,警方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案件的某些细节,比如醉酒驾驶时的具体情况、行车路线、当时的身体状态等。 其次,也有可能是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在侦查过程中,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阶段和进展,交警大队需要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当事人。例如,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情况等。 另外,还存在一种可能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告诫。因为醉酒驾驶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可能希望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让当事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提醒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要求,是不会直接被收监的。如果当事人对通知存在疑问或者担忧,可以在前往交警大队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