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不还该怎么处理?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时间等解决方案。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如果能协商成功,既节省时间精力,也能维护双方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 一是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是提起诉讼。债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需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进行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法院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还有调解法和仲裁法。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双方之前有仲裁协议,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