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异地起诉离婚的判决结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首先是管辖权问题,这决定了哪个法院来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指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一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要是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况,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接着是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像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在财产分配上会有所倾斜。 最后是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