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处理后再无证驾驶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因为醉驾被处理过,现在又不小心在没驾驶证的情况下开了车。我特别担心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想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处理,会比单纯的无证驾驶处罚更重吗?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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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醉驾和无证驾驶的基本法律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这个标准,就构成了犯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又或者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一个人在醉驾处理后又进行无证驾驶,这种行为的处罚会相对更严重。因为之前的醉驾记录反映出当事人已经有过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且构成犯罪的情况,再次无证驾驶显示出其对交通法规的漠视。虽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的统一加重处罚条文,但在实际执法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其主观过错和社会危害性。在给予无证驾驶相应罚款和拘留处罚时,很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按照相对较重的标准来进行处罚。例如,可能会给予接近二千元的罚款以及接近十五日的拘留。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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