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在哪些地方办理以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醉驾取保候审可以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 首先说取保候审这个概念,简单来讲,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不将其关押,而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他们在一定范围内活动。 下面讲办理流程: 第一步是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要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他聘请的律师也能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而且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申请更规范,便于相关机关留存和处理。 第二步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要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要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就得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要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就不同意取保候审,并且要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另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这是为了确保案件处理既能遵循法律规定,又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 第三步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他们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会将保证金退还给他们,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第四步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其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近亲属:在刑事诉讼中,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