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骨折会怎么处罚?
我醉驾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导致对方骨折了,我很害怕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醉驾致人骨折这种情况会怎么进行处罚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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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醉驾致人骨折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危险驾驶罪,二是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关于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醉酒驾驶”,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不管是否造成他人伤害,都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会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的罚金数额则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其次,因为醉驾导致他人骨折,这还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所以,对于伤者骨折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后续的康复费用、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等,醉驾者都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伤残鉴定的结果来确定。 此外,如果伤者的骨折情况经过鉴定构成重伤,且醉驾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那么醉驾者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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