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醉驾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自己在开车时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是醉驾。现在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醉驾的一方是不是就肯定要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呀,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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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醉驾并不一定就承担全部责任。首先来说一下醉驾的概念,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这意味着,虽然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但事故责任的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事故中如果醉驾一方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且唯一原因,那醉驾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要是对方也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对事故发生也起到了作用,那就会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划分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等。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只要醉驾就必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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