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车辆剐蹭必须报警吗?
今天开车的时候和别人的车发生了剐蹭,双方都没受伤,车损看着也不严重。我有点纠结要不要报警,不知道这种情况按法律规定是不是必须报警呢?不太清楚具体的处理流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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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后,并不是必须报警。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剐蹭情况比较轻微,仅造成了车辆的轻微损伤,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并且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不报警,自行协商解决。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避免影响交通秩序。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比如,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在这些情况下,报警是必要的,因为涉及到更复杂的法律责任认定和处理程序,需要交警部门来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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