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进行赔偿吗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的车蹭了一下,我有点懵。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肯定得赔偿对方啊?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在哪些情况下要赔偿,哪些情况又不用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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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并非一定都要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赔偿责任通常依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导致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方闯红灯、超速、酒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造成事故,那有过错方大概率要赔偿。责任认定一般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赔偿范围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要是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财产方面的损失也要赔偿。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另外,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若有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例如,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先赔,赔完后商业险再按比例赔,最后剩下的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不过,如果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可能不存在赔偿责任。比如突遇地震导致车辆失控碰撞,各方都没有过错,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用赔偿。所以说,不能简单判定交通事故一定赔偿或不赔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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