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欠钱是否应该离婚?

最近发现老公欠了不少钱,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下去,也担心这些债务会影响到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老公欠钱这种情况,我要是选择离婚会有什么后果,不离婚又该怎么处理债务问题,很迷茫,希望有人能给点法律方面的建议。
展开 view-more
  • #婚姻债务
  • #离婚法律
  • #夫妻债务
  • #债务认定
  • #婚姻自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老公欠钱并不影响你决定是否离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关于债务的承担,这得看债务的性质。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如果老公借钱是为了给家里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家庭日常开销,那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说老公背着你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生意,但没跟你说,也没用于家庭生活,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实际上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如果确定是老公的个人债务,那就由他个人财产偿还,和你没关系。比如老公婚前的债务,或者是他未经你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所以,离不离婚还是要综合你们的感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而债务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就行。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