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开车时和别的车撞了,对事故处理不太懂。想知道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到底依据哪些法律呀?是出了事故就得报警,还是能自己协商?责任怎么认定?赔偿又该怎么算?这些处理过程都有啥法律规定来保障,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事故处理
  • #责任认定
  • #事故赔偿
  • #交通法规
  • #复核申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涉及多方面的法律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事故处理流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这就明确了事故发生后不同情形下的基本处理方式。 关于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形有全责,即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主次责任,比如一方主要责任承担较大比例(如机动车之间主责方70% ),另一方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双方责任相同 。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以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在赔偿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部分补充。商业险在赔偿范围内赔偿仍然不足的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另外,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总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在流程、责任认定、赔偿等各环节都有明确法律依据,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和各方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