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立功后能否减轻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是否由公安处罚?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醉驾的法律规定。我有个朋友之前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在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后被公安带走了,现在听说他好像有立功表现。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能减轻处罚吗?另外,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是不是就只是由公安来进行处罚呢?我不太清楚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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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谈谈醉驾立功后是否可以减轻处罚。立功,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过查证是真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让其他案件得以侦破等行为 。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如果醉驾的人有上述立功表现,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不仅可以减轻,还可能免除处罚。 接下来看看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是否由公安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公安在此过程中会进行处理,包括约束行为人至酒醒、吊销驾照等前期措施,同时会依法将案件移送,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等。所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只是公安简单处理,后续还有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进行审判等一系列流程 。总之,醉驾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有没有立功等情况,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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