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法院开庭会怎么判?
我最近听说身边有人因为经济诈骗被起诉了,马上要开庭。我对法律不太懂,就想知道这种经济诈骗的情况,法院开庭后一般是依据什么来判啊?是只看骗了多少钱,还是还会考虑其他方面?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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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在法律上通常以诈骗罪论处。诈骗罪呢,简单说就是一个人想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通过编造瞎话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骗得人家数额比较大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要是经济诈骗金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要交罚金。要是金额达到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且有严重情节的,会面临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金额超过五十万元,那就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要交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
除了诈骗金额,法院判刑时还会考虑其他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主动自首、有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没有积极 退赃退赔、有没有立功表现等。如果有这些从轻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要是犯罪嫌疑人有累犯等从重情节,那判刑可能就会更重些。